2008年6月5日頒布實施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下稱《綱要》)提出,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和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強化公共服務。深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這為我國知識產權的司法和行政執法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綱要》頒布后,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別制定了2009年、2010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2009年,全國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共受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937件,受理其他專利糾紛案件26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案件30件;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總計5.1044萬件,其中商標一般違法案件7448件,商標侵權假冒案件4.3596萬件;查處商標涉外案件1.0461萬件;共收繳和消除違法商標標識1353.4萬件;版權、公安、電信三部門共查辦網絡侵權案件541件,關閉非法網站362個,罰款128萬余元,沒收服務器154臺;全國海關共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6.7051萬次,實際扣留侵權嫌疑貨物6.581萬批;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624起,涉案總金額近10.38億元人民幣,抓獲犯罪嫌疑人2649人。
為了落實《綱要》精神,全國司法系統采取了一系列舉措。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的意見》,分別就專利、商標、著作權等16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意見。2009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高級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務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與知識產權系主任李順德
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正確指引下,兩年來我國的知識產權執法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長期以來有一種流行的說法,稱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實行的行政執法與司法平行的雙軌制在世界上是特有的。其實,這種流行的說法是不對的,至少是不確切的。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實行行政執法與司法平行的雙軌制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在許多國家,除了法院等司法機關負責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以外,作為專業行政執法機構的警察局和海關都擔負著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重任,應該說這也是行政執法與司法平行的雙軌制。
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雙軌制不同之處在于,在知識產權領域存在著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執法和法院等司法機關司法并存的雙軌制。這里所說的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執法,是指地方知識產權管理機關所實施的以行政機關為主體的直接行政執法,不包括公安部門和海關的專業行政執法。
在《綱要》當中,明確將“行政執法體系”與“行政管理體制”加以區分,就是注意到專業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與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執法的區別;強調“深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就是指明了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的發展方向,是強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而不是強化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執法;強調“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和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實質上肯定的是在世界上通行的知識產權專業行政執法與司法平行的雙軌制;提出“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實質上是明確了在知識產權執法的雙軌制中司法的主導地位。
知識產權執法環境的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工作,任重道遠。(中國知識產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