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一、中國成衣在美國薩瓦那口岸被扣
2006年9月5日,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衛署(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以下簡稱CBP)宣布在喬治亞州薩瓦納(Savannah)口岸攔截和扣押了總價值超過1 400萬美元的中國成衣(Jerseys and Shirts)。美國海關聲稱進口商提供虛假的原產地文件報關以規避針對中國紡織品的配額限制,違反美國的海關法律。
二、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破獲大規模的商標侵權鞋類與紡織產品
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于2006年9月6日宣布,海關執法人員在亞利桑那州圖桑(Tucson)口岸破獲了一起走私仿冒運動鞋案。該案是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走私商標侵權產品案之一,目前被美國海關扣押的仿冒“耐克(NIKE)”商標的運動鞋價值已超過1 600萬美元。此外,美國海關還在加州和德州兩地截獲了62集裝箱的侵權鞋類產品。據專門從事美國海關法業務的美國修博國際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李新宇律師介紹,涉案人員來自墨西哥、美國、中國內地以及香港地區。美國海關在2006年5~7月就攔截了15集裝箱135 000雙侵權鞋類產品。但據稱該走私集團一共走私了82集裝箱(693 000雙)的侵權鞋類和紡織品,總價值可能高達8 600萬美元。美國海關及檢方稱,該走私集團向海關偽稱他們會將這些產于中國的鞋類成衣產品經美國轉口運輸到墨西哥。貨物進入美國后,走私集團企圖采用賄賂海關人員簽署虛假出口文件的方式使走私貨物在美國國內銷售。美國海關執法機構查扣大批成衣和鞋類產品。2006年8月16日,一個聯邦大陪審團已經起訴了6名被告(一名名為Peng Liu的中國香港居民在逃)。據李新宇律師介紹,檢方起訴的罪名除走私和經營侵權產品外,還可能包括共謀罪(Conspiracy)、賄賂聯邦執法人員等。僅共謀罪一項,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5年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
此案持續了近一年的時間,2007年6月,該案中的5名被告已經與美國政府達成了認罪協議。其中兩名華人 Wei Tung Lam和 Sau Kuen Chan 承認犯有共謀賄賂聯邦執法人員以及經營仿冒商品2款罪名。
三、大批來自于中國的冒牌貨品被美國海關扣押
據李新宇律師介紹,2007年6月,美國聯邦政府向法院遞交3份訴狀,起訴29名被告人,罪名是共謀(Conspiracy)走私950多單貨物進入美國以及共謀經營仿冒商品。29名被告分別位于紐約、新澤西和加州,包括商品分銷商、貨代物流業者、報關業者、海關保稅倉庫的所有人及經理人,以及海關驗貨場地的經理人等。其中4人同時被控犯有洗錢罪(Money Laundering)。
此次涉案貨物主要來自中國。如果是真品,海關估計其總值約合7億美元。據稱,走私貨物包括冒牌“NIKE”運動鞋、“North Face”品牌夾克、“Burberry”、“Louis Vuitton”、“Gucci”、“Chanel”、“Fendi”品牌的手提包以及“True Religion”品牌的牛仔褲等。這些貨物經新澤西州Newark、德州Houston、加州LongBeach等口岸,紐約StatenIsland的紐約集裝箱碼頭,以及紐約肯尼迪(JFK)國際機場進入美國。美國海關的調查使用了證人提供的資料、便衣警察的調查,以及錄像錄音偵查等多種手段,共歷時19個月。上述被告共謀及洗錢罪名一旦成立,可能會面臨最高5年及20年的刑期。美國海關破獲大型冒牌產品走私集團。美國國土安全署、海關以及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高官在本案起訴后紛紛發表談話,重申美國政府打擊仿冒品走私的決心。
四、美國海關表示2007年破獲冒牌產品走私案創新高
美國海關于2008年5月5日發布新聞,宣布紐約、新澤西各口岸在2007財政年度破獲冒牌產品走私案創歷史新高,被他們扣押的侵犯知識產權產品的價值超過6千萬美元,這與2005和2006財政年度同比分別增加了238%和144%。而在剛開始的2008財政年度的前3周,紐約新澤西各口岸海關人員就接連查獲多批侵犯“YokiSport”、“NikeAirJordan”、“Coach”、“Gucci”、“Louis Vuitton”等著名商標的進口成衣、鞋類和箱包產品,價值440萬美元。美國海關破獲冒牌服裝鞋帽走私案創新高。 美國海關在同一天還宣布,洛杉磯—長灘口岸的海關人員近期也破獲一起仿冒鞋類產品及成衣走私案,截獲了64 664雙假冒“NIKE”運動鞋以及 6 144 件假冒“NorthFace”商標成衣。這些冒牌產品共有7個集裝箱之多。走私集團4月企圖以中國廠家的名義為這批貨物報關進口。貨物的國內價值高達200多萬美元。
仿冒鞋類產品和成衣在美國海關的扣押名單上一直高居首位。除知識產權問題之外,美國海關目前還加強了對違反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玩具及電器產品安全法規進口商品的查緝。 美國海關公布的資料表明,冒牌產品的走私手法五花八門。常見的有將違禁貨物偽報為塑料叉、剎車片、圣誕裝飾品,或將仿冒皮包錢包隱藏在大型木框及藝術品之中。紐約海關人員甚至還發現有走私集團把仿冒耐克鞋隱藏在冷凍集裝箱的夾層里,而這與傳統的毒品走私方式已經非常相似。此外,一些人還從海外進口偽造的名牌產品標簽、吊牌和標志牌以減少被海關查獲的風險。
五、美國海關2008年繳獲假冒與侵權產品比2007年增加4成
美國移民海關執法局與海關邊境保護署加強對假冒和盜版侵權物品的打擊,2008年繳獲的假冒和盜版侵權商品比前一年增加近4成,其中繳獲的侵犯知識產權物品有8成來自中國。
移民海關執法局與海關邊境保護署于2009年1月8日聯合發布2008年打擊假冒盜版物品統計公告稱,2008年,執法部門在各進出口岸共繳獲價值約2.73億美元物品,比2007年繳獲的1.97億美元商品增加了38.6%。
海關邊境保護署指出,查獲物品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包括電子文件、半導體、計算機網絡硬件、太陽鏡、藥品和香水等。物品總價值達6 250萬美元,比2007年的2 800萬相比,增加了1.2倍,查獲總量增加了50%。
由于美國一直關注我國的侵權盜版和假冒問題,來自我國的物品成為檢查重點。海關邊境保護署報告指出,假冒盜版商品絕大部分來自中國,占繳獲物品總價值的81%,總價值2.2億美元,比上一年猛增40%。鞋類產品是最重要的部分,占繳獲物品的38%。 美國海關去年查獲盜版侵權商品8成來自中國。海關邊境保護署專員Ralph Basham說:“海關邊境保護署與移民海關執法局、食品藥品管理局與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共同努力,增強邊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的能力。重點打擊偽造、侵權盜版,特別是危害美國人民健康和安全的物品。”
海關部門官員同時告誡美國民眾,出國旅游購物時,注意識別標識,更不要故意購買侵權商品,不要把假冒和侵權產品帶入境內。
【案例評析】
這一系列觸目驚心的案件無不向我們展示了我國某些企業與個人對商標權的漠視,無視法律的規定,鋌而走險,最終遭到法律的嚴懲。同時,我們要注意到美國海關的高效率。雖然商標侵權認定比較困難,有些時候美國海關擴大了對商標的保護,存在過度保護的傾向,經常會出現口岸海關人員無理留置,錯誤扣押非侵權進口商品,給制造商和進口商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但是在海關就把侵權產品扣留,不讓這些不正當競爭的源頭流入國內,有效地防止其對國內經濟產生進一步的損害。
美國海關的這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從這些案件來看,我國商品被美國海關扣留主要是因為我國商品侵犯了商標權,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來自中國的侵權產品被扣留,就是因為我國企業長期對商標輕視所導致的結果,他們沒把商標當作是一個企業的資產。我國企業大多只關注有形資產,對商標、專利這類無形資產置之不理。結果不僅導致自己的品牌效應不足,同時令一些不法分子滋生了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企圖。所以,要改變這種狀況,只有先從思想上樹立商標意識,再從企業的商標戰略入手,完善我國的商標管理體制。
從這些案例中我們也可以學習到美國如何保護他們的商標。最后,我們要了解一下在貨物被扣留之后如何應對美國海關,盡快處理糾紛,使得貨物能夠盡早進入市場。
一、牢固樹立商標管理觀念,為開拓市場保駕護航
雖然我國的企業的發展在最近幾年勢頭愈發迅猛,但是對商標的重視程度一直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商標意識淡薄,商標的國際注冊現狀堪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同世界各國的經濟交往不斷增加,出口貿易額迅猛增長,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國企業的商標意識淡薄,導致我國喪失不少出口產品乃至名牌產品的商標權,給出口貿易造成很大損失。很多老字號品牌在外國遭到搶注,這給我國的產品出口遭到了嚴重的障礙。
(一)“王致和”德國遭搶注
2007年1月,德國慕尼黑法院正式受理了王致和集團根據德國《商標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向搶注方德國歐凱公司提起的“王致和商標搶注案” 訴訟。這是中華老字號第一次走出國門進行商標訴訟維權。
(二)“英雄”在日本被挾持
上海的鋼筆老牌子“英雄”商標在日本被搶先注冊,搶注方提出每在日本銷售一支鋼筆要向其支付5%的傭金,這導致我方在日本的代銷商因無利可圖而解除了合同,我國公司損失慘重。瘋狂惡意搶注中國商標,外國“李鬼”何其多。
(三)“螢火蟲”被歐司朗克隆
專門從事節能型照明設備生產的廈門東林公司,擁有商標“螢火蟲”(英文名是Firefly)。2001年,歐司朗公司在明知“Firefly”是廈門東林公司的商標的情況下,仍在德國申請注冊了“Firefly”商標。事實是,歐司朗公司在接下來的幾年中并未生產任何使用“Firefly”商標的照明產品。歐司朗這么做只是想把東林的產品擋在歐洲市場的大門之外,避開競爭。
以上種種事例表明我國企業要想走出國門,必須先由商標戰略開道,我們應當重視商標的注冊與管理,盡量利用“聯合商標”與“防御商標”來保護自己的核心商標。因為核心商標就是一個企業的競爭力的精華之所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馳名商標的地位超過了企業本身。
二、為何美國海關屢屢扣押我國貨物,依據何在
盡管我國“入世”已多年,企業對知識產權其他國家的規則的學習與研究尚在起步階段,加上應對相關訴訟將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面對來勢兇猛的知識產權訴訟,國內企業往往表現出應訴積極性不高、應對能力較弱等問題。這種態度又引發出連鎖反應,其他國家鑒于此會紛紛就相同產品、相同知識產權問題提出訴訟。而美國又是與我國發生貿易摩擦最多的國家,所以,我們應當著重關注美國的海關知識產權保護。
美國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主要由兩個板塊構成,一是依據美國海關根據美國聯邦規則(美國聯邦政府法規匯編第19卷)的有關規定對商標和版權等實施的備案保護。
根據聯邦規則的規定,美國海關可以主動采取扣押等措施實施保護的知識產權僅限于商標、商號名稱和版權。并且,美國海關僅在進口環節對知識產權實施保護。對于出口的侵權貨物以及在美國境內的生產、流通和銷售環節的侵權行為,美國海關是沒有處理權的。
另一個則是由《美國關稅法》(1930年)第337節(即“337條款”)規定的調查制度,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可根據“337條款”對進口到美國的侵權貨物簽發排除令和禁止令。
這里還需提及海關備案扣押制度。在權利人備案有效期內,如果海關發現涉嫌侵犯備案的知識產權時可以主動扣押貨物,而不必再由權利人提交申請。但是如果美國海關發現侵犯商標權的假冒貨物的話則無須權利人在海關備案也能主動扣押。
三、客觀看待美國海關調查,學習規則、從容應對
雖然隨著貿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國之間的貿易密切程度空前,但是,大國還是難以擺脫貿易保護主義,只是將貿易保護做得更加隱蔽,使其形式合法化。儲敏.中外知識產權貿易摩擦問題探討[J].法學研究,2007(11). 美國海關的這種做法難免貿易保護之嫌。我國與美國的糾紛涉及最多的就是“301條款”和“337條款”,“337條款”過分強調對知識產權人的保護而忽視了知識產權原有的社會公益性特點,這與TRIPS協議的平衡原則相差甚大。所以,只有我們對自己的知識產權進行更嚴密的保護,制定全球性的知識產權戰略,把目光投向國際市場,而不僅僅是國內市場,不僅有助于國內企業的做大、做強,對我國的綜合國力的提升也是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國企業在遇到這類貿易中的知識產權糾紛應當積極應訴,并聘請有著豐富美國海關與貿易知識的律師協助應訴。
此外,我國應構建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提高知識產權貿易摩擦應對能力。構建促進知識產權貿易摩擦應對能力提高的工作機制,應當注重對各類市場主體力量的整合與利用,建立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地方主管部門、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及企業的有機結合體的應對工作機制。也就是說,要以市場經濟導向為目標,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積極性,行業組織與機構的組織協調、協助作用,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推動作用以及國家政府主管部門的總體指導、統一規劃和對外交涉作用。
■ 撰稿人/雷天聲 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