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在發布會上指出,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大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針對套牌侵權行為重拳出擊,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判處懲罰性賠償。同時,嚴厲震懾危害種業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對農資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壓態勢和打擊力度。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命脈”。7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第一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并介紹了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基本情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郃中林介紹,目前我國形成了以種子法、專利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體、以有關司法解釋為補充的較為完整的種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通過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專門立法保護植物新品種權;通過專利法保護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相關功能基因、編碼蛋白以及載體;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育種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通過商標法的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種子來源及商業聲譽;通過我國刑法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種子罪、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侵犯注冊商標罪等多個罪名,制裁偽劣種子等農資制假售假犯罪。近年來,人民法院多措并舉,不斷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努力為種業自主創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針對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郃中林稱,人民法院將以新的植物新品種司法解釋實施為契機,以嚴厲制裁套牌侵權行為為重點,不斷提升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促進種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和保障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
——進一步加大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把握和準確理解新司法解釋擴展保護范圍、提升保護力度、降低維權難度、促進育種創新的目標導向,切實把司法解釋的精神和原則落到實處。秉持有利于權利保護的司法理念,用好舉證責任轉移、舉證妨礙、文書提出命令等制度,善用幫助侵權、懲罰性賠償等重點條文,讓侵權人無處遁形、無利可圖。依法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針對套牌侵權行為重拳出擊,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判處懲罰性賠償。嚴厲震懾危害種業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用好用足現行刑事法律制度,保持對農資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壓態勢和打擊力度,營造不敢侵權、不愿侵權的法治環境,同時會同有關部門深入研究進一步加大對套牌侵權等嚴重侵害植物新品種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問題。
——進一步指導地方法院發揮好職能作用和特色優勢。加強前沿問題研究,加大對下指導,統籌推動提高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和育種創新能力。指導各地法院結合本地種業知識產權工作特點,積極探索符合當地特色的保護模式。指導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和西安知識產權法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為“南繁硅谷”和“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提供全方位司法保護和服務,打造國際化高水平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新高地。指導海南、四川、甘肅、黑龍江等國家級育制種基地、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育種公共服務平臺和國家種子庫所在地法院,積極研究解決當地司法保護中出現的新問題,推動提升種業創新基地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指導河南、江蘇、山東、安徽、甘肅等種業較為發達、種業知識產權案件較多的地區,加強戰略性布局和前瞻性思考,精心打造具備相應能力和規模的專業化審判團隊,實施精細化審判,切實優化市場環境。指導各種業產業園所在地法院,有針對性地探索和創新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通過司法保護助力種業全產業鏈發展。
——進一步深化司法與行政在種業保護方面的合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與農業農村部合作備忘錄精神,深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業務交流,加強信息溝通共享,加強工作舉措協調,推進高質效合作。指導地方各級法院與當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建立交流合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涉種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全鏈條協作機制,進一步推進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有效銜接、優勢互補,推動全面形成嚴格依法保護的強大合力。指導全國各級法院切實同步采取措施,為全面實施種業振興行動提供有力支持。
——進一步營造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治環境。加強法治宣傳,依托每年知識產權宣傳周等主題活動,通過以案說法、新聞發布會、定期不定期集中發布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等形式,積極宣傳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種業自主創新法治環境等工作,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今天發布的10起典型案例是第一批,今后還會陸續發布第二批、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