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337調查”綜述
美國“337條款”是《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的簡稱,現被匯編在《美國法典》第19卷第1337節,其前身是《1922年關稅法》第316條。經過《1974年貿易法》、《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以及1994年《烏拉圭回合協議》等多次修改,“337調查”的申請門檻被大大降低,美國國內企業(包括外國實體在美國注冊的企業)能夠更容易地證明進口美國的產品侵犯其知識產權。通過歷次貿易立法不斷對“337條款”的修正與發展,該條款已成為美國重要的貿易保護手段之一。
圖2-0-1 1972~2008年世界各國和我國“337調查”案件數量走勢圖
近年來,美國為了保護本國產業,頻頻啟動“337調查”打擊國外企業對美產品出口,調查對象遍及美國以外的絕大部分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給國際貿易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更為嚴重的是,隨著中美貿易順差的持續擴大,美國“337調查”的重心開始轉向我國,對我國電子、通信、機械、家電、化工、輕工等若干個行業造成嚴重影響。據統計,截至2008年年底,美國已經發起的“337調查”高達665起,其中針對我國內地企業的高達90起。從2002年開始,我國已經連續7年成為“337調查”的主要對象和最大受害國。
在我國涉案的90起“337調查”案中,直接涉及我國企業的有61起,涉案企業多達164家,涉及下游企業則多達上萬家。調查范圍涉及我國絕大多數沿海省份和部分內陸省份和地區,其中廣東、江蘇、浙江、上海和北京涉案“337調查”位居前5位。此外,某些調查案雖然不直接涉及我國企業,但由于產業鏈的相關性,我國眾多企業面臨唇亡齒寒的被動局面。
圖2-0-1 1972~2008年世界各國和我國“337調查”案件數量走勢圖
近年來,美國為了保護本國產業,頻頻啟動“337調查”打擊國外企業對美產品出口,調查對象遍及美國以外的絕大部分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給國際貿易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更為嚴重的是,隨著中美貿易順差的持續擴大,美國“337調查”的重心開始轉向我國,對我國電子、通信、機械、家電、化工、輕工等若干個行業造成嚴重影響。據統計,截至2008年年底,美國已經發起的“337調查”高達665起,其中針對我國內地企業的高達90起。從2002年開始,我國已經連續7年成為“337調查”的主要對象和最大受害國。
在我國涉案的90起“337調查”案中,直接涉及我國企業的有61起,涉案企業多達164家,涉及下游企業則多達上萬家。調查范圍涉及我國絕大多數沿海省份和部分內陸省份和地區,其中廣東、江蘇、浙江、上海和北京涉案“337調查”位居前5位。此外,某些調查案雖然不直接涉及我國企業,但由于產業鏈的相關性,我國眾多企業面臨唇亡齒寒的被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