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在我國企業綜合實力提升的同時,跨國公司擔憂行業優勢喪失往往借助知識產權這一利器對我國企業進行牽制,而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博弈中多采取防守的態度。豈知“息事寧人”不能換來公平的競爭環境,反而可能喪失大塊市場“蛋糕”。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泰集團”)和施耐德電氣低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耐德天津”)的恩怨由來已久,一個是本土巨頭,一個是國際大鱷,出于行業壟斷和市場瓜分目的,外方在全球范圍內以正泰集團為被告挑起了24次訴訟大戰。原本一直處于被告地位的正泰集團此次終于敢于擔當原告的角色,并導演了一場天價訴訟。這是對跨國公司的有力回擊,值得我國企業反思和借鑒。
一、聯姻被拒友成敵,專利訴訟施壓力
正泰集團創始于1984年7月,是我國輸配電行業的龍頭企業之一和我國工業電器行業產銷量最大的企業之一。經過25年的發展,正泰已逐步進軍國際市場。正泰集團于1997年11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一項名為“一種高分斷小型斷路器”的實用新型專利,并于1999年獲得專利授權,專利號為ZL97248479.5。
施耐德電氣公司(以下簡稱“施耐德公司”)是輸配電、自動化與工控行業領域的跨國企業,為“世界500強”企業之一,1979年開始進入我國。到2006年年底,施耐德公司在我國投資高達25.4億元人民幣,營業額則從3億元飆升至近百億元。施耐德天津于1999年由施耐德公司和天津天利航空機電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北京公司共同投資組建,中、法出資雙方各占出資總額75%和25%。吳樂晉. 正泰打出回勾拳,訴施耐德侵權案今開庭\[N\]. 第一財經日報,2007-04-26(C01).
自1994年開始,施耐德公司就在境內外上演20多次侵權訴訟。其實雙方的恩怨歸根結底源于施耐德公司拓展我國市場時要求收購正泰集團卻慘遭拒絕。1994年、1998年和2004年,正式開拓我國市場的施耐德公司分別要求收購正泰集團80%、51%和50%的股份,但都遭到拒絕。而往往在收購不成的第二年,施耐德公司都會在境內外上演侵權訴訟,對正泰集團施加壓力,且有愈演愈烈的態勢。鐘聞. 本土品牌獲外資競爭對手知識產權最大和解金案落幕——施耐德1.5億元“求和”正泰\[N\]. 第一財經日報, 2009-4-16(A01). 僅從2004年起,施耐德公司在德國、意大利、法國等國先后對正泰集團提起專利侵權指控就多達18次。面對起訴,正泰集團原先完全處于防守態勢。
同時,施耐德公司要求正泰集團聯姻不成,轉而向全國低壓電氣行業排名第2位的德力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力西”)示好。雙方于2007年11月16日達成協議,施耐德公司注資德力西,雙方各占50%的比例。施耐德公司作為“世界500強”企業之一,在與德力西公司合資之前,通過10多起收購案,在國內低壓電器市場已占據15%份額。施耐德助力,德力西“引兵入關”對撼正泰\[N\]. 第一財經日報,2006-01-17(C05).
二、欺人太甚無可忍,首當原告維權利
雖然20多次的境內外訴訟往往都以和解或施耐德公司撤訴而告終,但是,官司打到一處,正泰集團的產品就無一例外地在當地被禁,即便最終贏了官司,正泰集團也會因高額訴訟成本大傷元氣。或許正因為施耐德公司境內外起訴對正泰集團的產品推廣造成不小阻力,加上施耐德公司收購德力西公司使其感到危機的臨近,正泰集團才下定決心給予施耐德公司以痛擊。
2006年8月,在被施耐德公司推上被告席24次之后,正泰集團終于忍無可忍地以專利侵權為由,將施耐德天津和其經銷商寧波保稅區斯達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寧波保稅區斯達電氣設備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以下簡稱“斯達電氣”)推上被告席,要求施耐德天津立即停止銷售并銷毀C65A、C65N、C65H、C65L、EA9AN這5個型號的產品。同時,根據施耐德天津在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生產銷售的侵權產品數量,通過利潤率的計算,正泰集團提出超過3.3億元的天價侵權賠償訴求。張玉香. 反擊外資并購正泰首次勝訴施耐德\[N\]. 中國聯合商報,2007-10-15(14). 這是雙方對壘以來,正泰集團首次以原告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
三、天價賠償心不甘,二審上訴盼轉機
專利侵權訴訟一審于2007年4月26日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施耐德天津主張在先專利抗辯是否成立;第二,被控侵權產品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第三,如何確定施耐德天津應承擔的賠償金額。隨后,施耐德天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正泰集團專利無效的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于2007年4月29日作出了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的決定。施耐德天津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遂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同時,施耐德天津以公知技術為由為自己抗辯。
2007年9月26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斯達電氣銷售時不知產品侵權,且其銷售的侵權產品有合法來源,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而判決施耐德天津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正泰集團損失近3.35億元。由于一審判決的賠償金額創下了國內侵權判決的紀錄,因此本案受到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宣判后,施耐德天津不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四、冤冤相報何時了,相逢一笑泯恩仇
2009年4月15日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布正泰集團訴施耐德專利侵權糾紛案達成和解協議,施耐德天津向正泰集團支付補償金1.575億元,長達3年的訴訟以和解收場。值得關注的是,正泰集團與施耐德公司還達成一份全球和解協議。協議包括無論勝敗與否,雙方停止在全球范圍內現有的訴訟;對于雙方現有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涉及侵權的,均不追究;在未來的新產品開發中若涉及侵權,雙方會事前預警,建立知識產權溝通機制等內容。和解協議的生效是否預示著本土龍頭和國際龍頭的合作不得而知,但停止現有訴訟爭端卻是雙方都樂見其成的。這至少說明兩大低壓電氣巨頭不必再糾結于訴訟官司費盡心力,而在今后的市場競爭中也會按照糾紛解決機制,盡量通過溝通預警的方式在訴訟之前解決專利侵權糾紛。
【案例評析】
一紙全球和解協議讓爭議3年多的訴訟終于塵埃落定,由于一審判決的賠償數額巨大及當事人雙方的行業背景,本案一度引起各界的廣泛關注。案件涉及的一些專業問題,比如實用新型專利侵權訴訟因涉案專利無效程序而中止審理的問題,巨額標的額專利侵權訴訟的級別管轄問題,實施在先專利抗辯理由的技術對比方法問題,實用新型專利的侵權賠償數額確定問題等都曾引起熱烈討論。這些問題都是該案訴訟過程中的個案問題,理清這些問題雖然有助于理論體系的完善,但針對本案的前因后果對當事人訴訟態度和策略分析,嘗試挖掘案件背后的深蘊,似乎更能為我國企業所借鑒。縱觀本案,至少可以獲得以下幾點啟示。
一、從訴訟時機看企業發展戰略的選擇
我國企業一直以來都秉承以和為貴的態度進行企業的發展與經營,許多企業如正泰集團一樣,就是在跨國公司頻頻發難的情況下,也只是被動應訴,并不擅長以知識產權這一商戰工具推動本企業的戰略。而正泰集團一雪以往24次當被告的歷史,主動提起專利訴訟似乎說明了我國企業也開始學習運用專利作為戰略武器和談判籌碼了。
正泰集團起訴施耐德天津的時機值得進行深思,從中可以看出我國企業對專利戰略認知的轉變。首先,從市場動向看,起訴之前,施耐德公司正與正泰集團的老對手、我國低壓電器行業排名第2位的德力西公司進行企業注資的談判,正泰集團可能擔心德力西公司“引兵入關”,在雙方強強聯手之下,自己昔日的王者地位不保,因此學習跨國公司急于上演一場專利訴訟來牽制對手的合資步伐,并給予施耐德公司以必要打壓。其次,從訴訟進展看,施耐德公司曾擔心國外市場被正泰集團擠占,在世界各地向其提起24次各類訴訟,而過多的訴累也牽制了正泰集團自己發展的步伐。為了防止雙方訴訟有愈演愈烈的態勢,正泰集團在“低調”多年之后終于選擇主動出擊。這不僅說明對知識產權認知和意識的轉變,同時可能也預示著正泰集團加緊了國際擴張的步伐,在進一步奪取市場之前,需要進行必要的資源整合,消除訴訟負擔。
從起訴可以看出,正泰集團的專利訴訟也是圍繞企業整體戰略而展開的。本案的目的一方面是遏制競爭對手的合作態勢,一方面是向對手實施阻礙的反擊,兩種目的歸根結底是企業尋求市場滲透、進行市場進攻戰略的前奏。因此,在全球化的進程中,企業要想防患于未然,要盡快確立全球知識產權戰略。除了努力發展和擁有、保護自主知識產權,還應重視在全球范圍內的知識產權管理,不要讓對手有機可乘。同時,要轉變企業自身運用知識產權的意識,不僅僅將其認作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和技術,而應將其作為談判的籌碼、對壘的工具和攻守俱佳的武器,讓知識產權配合企業整體戰略而發揮作用。
二、從和解協議看良好競爭秩序的呼喚
正泰集團訴施耐德天津一案最大的亮點之一在于雙方最終達成了一份全球和解協議,該協議解決了目前雙方纏斗的各項訴訟,同時設置了溝通預警機制,為雙方將來可能的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助于行業內的競爭對手回歸理性,共同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
本案的和解協議無法說明這場戰役的勝敗,但至少達到了雙方追求的目的。正泰集團用即將過期的實用新型專利換來1.5億多元的賠償并結束了多場海外訴訟,為一心進軍國際市場暫時掃除了后顧之憂;施耐德公司避免了行業沖突,以經濟賠償換來了我國市場的發展前景,并與我國低壓電氣行業排名第2位的企業站在同一戰線上,擴大了企業規模、獲得了協同效應。同時,和解協議中建立的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和溝通機制,也緩和了正泰集團與施耐德之間的關系,以免今后發生新的沖突再次形成雙方對立的局面,將彼此束縛在訴訟中。
應該說,如今知識產權訴訟的目的已非逞匹夫之勇,爭一時之氣,僅將目標鎖定在侵權賠償上,而是在訴訟之前計劃所要達到的目的和底線,更注重于尋求雙贏的局面,取得利益的平衡。目前,知識產權訴訟作為商戰工具主要打擊的對象有三:一是企業產品追隨國際主流技術;二是產品占據較高的市場份額;三是企業生產的產品缺乏核心專利。范圍廣、代價大、數量多已經成為知識產權訴訟在新時代的特點。因此,企業在運用知識產權策略時若一味追求自己專利地位的確立或打擊對手要求賠償的底層要求,會對雙方利益都造成巨大傷害。高明的經營者已經將純粹的進攻和防御轉為知識產權本身的經營戰略,靈活運用知識產權資源,一邊談判、一邊根據局勢調整自己的訴訟目的,尋求自我主導的良性競爭環境和可持續的發展戰略,化干戈為玉帛,化侵權為許可。選擇和解代表我國企業成熟起來了,不是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只要雙方能找到利益的平衡點,就不應將官司進行到底。和解之后,企業可以集中精力于技術發展和產品推廣,進一步創新開拓各自的事業。
三、民營企業對待合資并購的戰略和策略
本案中,施耐德公司和德力西公司的合資行動或許是正泰集團決定改變多年來的被告地位而主動發起攻勢的原因之一。在同樣面對跨國企業收購戰略時,兩家溫州企業卻表現出截然不同的態度,二者選擇了各自的發展戰略,背后的利益考量和戰略因素值得我們深思。
正泰集團拒絕了施耐德公司的收購要求,選擇的企業戰略主要是依靠自主知識產權尋求市場發展,在進行海外產品上市的同時保有本國特色。之所以斷然拒絕外方介入,是正泰集團擔憂施耐德公司的并購旨在對國內企業進行打壓,達到壟斷國內市場的最終目的,這樣反而不利于正泰集團的國際化發展。因為按照以往經驗來看,施耐德從進入我國19年以來,已經控制和收購了上海機床電器廠等15家國內著名的電器龍頭企業,它采取的一貫策略是合資控股后進行文化移植,“雪藏”內資品牌和“冷凍”內資企業新產品。徐向陽. 正泰反擊,中外企業制造權之爭白熱化\[N\]. 中國工業報,2007-05-08(1). 同時,反觀正泰集團本身,作為國內行業領軍企業,并擁有進軍國際市場的絕對實力,拒絕外方介入可以確保完整的企業文化和獨立的決策權,企業對于自己的命運發展更具有自主性。因此,對于資金充足、資源廣泛、管理體制有效且完整的企業,完全可以走出一條獨立發展的自主開拓之路,合資企業的建立反而可能導致業務整合的困難,成為企業國際發展的束縛。
而德力西公司選擇合資也不失為一條有利的發展之路。德力西公司通過合資企業能夠學習施耐德公司領先的國際技術以發展國內企業本身,一方面可以改變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窘境,為企業生產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另一方面,國內企業可以借助合資企業外方的國際地位和企業聲譽,有望擴大發展空間,為走向國際市場助推。并購策略可以為企業引進新產品系列、獲得規模經濟、取得技術和技能,并通過市場份額來實現營銷方面的優勢,不過類似選擇與跨國公司合資的國內企業也應當采取謹慎策略,不可忽略對本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打造。跨國公司合資控股后進行對被收購企業的品牌“雪藏”的事例比比皆是,這一現象雖然與我國企業涉外訴訟沒有必然聯系,卻也可能成為雙方對壘的導火索。許多企業在合資當初沒有對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行約定,以至于最后合營雙方對簿公堂,爭論知識產權的歸屬問題。還有些品牌在經歷“雪藏”之后逐漸淡出國內市場。因此,我國企業在與跨國公司合資并購之時,應充分認清對方目的,明確合營合同中的知識產權條款和內資企業知識產權在合營結束之后的歸屬約定;在合資之后,切忌為了眼前利益而放棄企業知識產權的長期打造,以防眾多民族品牌的流失或者被他方所取代。德力西公司在與施耐德公司合資方案中堅持了3個原則:第一,按各自占有50%的份額;第二,打雙品牌;第三,必須在溫州生產。徐向陽. 正泰反擊,中外企業制造權之爭白熱化\[N\]. 中國工業報,2007-05-08(1). 采取合資戰略的企業可以借鑒德力西公司的合資方案底線,盡量獲得合資企業的決策權,實現合資企業中利益最大化。
究竟中西合璧占優還是強勢進攻居上只有等待時間的檢驗。最關鍵的是,企業應對自身戰略進行評估,選擇適合的發展路徑。
■ 撰稿人/陶 懿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