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海外知識產權訴訟綜述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速并借著我國加入WTO的世紀契機,我國企業正成為全球市場上一支異軍突起的力量——依靠低廉的價格、優良的質量一步步占領著世界市場。與此相伴,深感危機重重的跨國企業越來越多地對我國企業實施貿易遏制措施,其中,知識產權訴訟成為他們屢試不爽的武器。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8年年底,我國企業因在海外遭遇知識產權訴訟而支付的賠償金已達10億美元之多。我國企業如何做到在國際知識產權游戲中“與狼共舞”,而不是“任人宰割”,已成為我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世紀課題。
縱觀我國企業在海外遭遇的知識產權訴訟,跨國公司往往扛著“維權”的大旗,卻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專利訴訟方面,無論是思科與華為之爭、萊伏頓起訴通領科技,還是索尼訴比亞迪以及中美重組竹地板專利糾紛案,實際上都是跨國公司在感受到來自中國企業的競爭壓力之后舞出的知識產權“大棒”。專利訴訟基于其高額訴訟、天價賠償的特點,已成為跨國公司拖垮、打壓中國企業的不二法寶;在商標方面,中華老字號以及我國知名商標在海外頻遭“搶注”,在增加企業海外維權成本的同時,更增大了我國企業進入相關海外市場的阻力。“海信”與博世西門子之爭、“王致和”海外維權戰,雖都以我國企業最后的表面勝利而告終,但卻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我們實施海外商標戰略的重要性;在版權方面,跨國公司對我國企業提起的知識產權訴訟更多的集中在計算機軟件、電子芯片領域,也體現出天價賠償的特點。
在所有這些跨國知識產權訴訟中,跨國公司發起訴訟的目的往往不在于取得案件的勝訴,而在于利用知識產權訴訟阻止中國企業進入相關市場,甚至是直接拖垮尚處在成長期的中國企業。以發生頻率最高的專利訴訟為例,跨國公司在這些訴訟大戰中使用的手法主要有:(1)提出巨額的侵權賠償,施加心理壓力,企圖使我國企業在一開始就不戰而退;(2)在國外多處法院起訴,或者利用各種手段拖延訴訟,企圖利用高額的訴訟費和律師費拖垮我國企業,這往往讓實力并不是很強的我國民企吃不消;(3)一旦我國企業應訴,對方往往擺出和解的姿態,實際上和解背后暗含著逼迫我國企業退出相關市場的種種苛刻條件;(4)趁人之危,借侵權訴訟施壓強迫我國企業接受專利許可,而這又是以巨額許可使用費為對價的。無論是上述哪種情況,我國企業往往都會“很受傷”,往往處于進退維谷之窘境。
何以解憂?惟有創新。長期以來,我國企業一直依靠廉價勞動力、低價成本優勢走著一條“中國制造”的道路,成為世界的“超級加工廠”。隨著“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壟斷化”游戲規則的建立,我國企業必須不斷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占領行業技術的制高點,變“中國制造”為“中國創造”。這條路必然艱辛而漫長,但是從長遠來看,卻是擺脫跨國知識產權訴訟、通往創新型國家的陽光大道。
遠水需要趨行之,近火之憂可權益。從具體的應對策略來看,我國企業和行業協會需要努力的方向如下:
(1) 企業自身方面:國內企業必須全面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加大自主知識產權研發、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尤其是建立起企業知識產權侵權預警機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2) 行業協會方面: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在應對跨國知識產權訴訟中有著巨大優勢,并大有可為。一是可協調和組織國內涉訴企業集體應訴、參與行業標準談判、在知識產權相關規則上與國際方面取得互動和交流;二是可爭取政府理解和支持,積極推進完善國內知識產權和反壟斷法制,建立我國企業海外維權基金,以及協調跨國知識產權商戰等。
縱觀我國企業在海外遭遇的知識產權訴訟,跨國公司往往扛著“維權”的大旗,卻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專利訴訟方面,無論是思科與華為之爭、萊伏頓起訴通領科技,還是索尼訴比亞迪以及中美重組竹地板專利糾紛案,實際上都是跨國公司在感受到來自中國企業的競爭壓力之后舞出的知識產權“大棒”。專利訴訟基于其高額訴訟、天價賠償的特點,已成為跨國公司拖垮、打壓中國企業的不二法寶;在商標方面,中華老字號以及我國知名商標在海外頻遭“搶注”,在增加企業海外維權成本的同時,更增大了我國企業進入相關海外市場的阻力。“海信”與博世西門子之爭、“王致和”海外維權戰,雖都以我國企業最后的表面勝利而告終,但卻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我們實施海外商標戰略的重要性;在版權方面,跨國公司對我國企業提起的知識產權訴訟更多的集中在計算機軟件、電子芯片領域,也體現出天價賠償的特點。
在所有這些跨國知識產權訴訟中,跨國公司發起訴訟的目的往往不在于取得案件的勝訴,而在于利用知識產權訴訟阻止中國企業進入相關市場,甚至是直接拖垮尚處在成長期的中國企業。以發生頻率最高的專利訴訟為例,跨國公司在這些訴訟大戰中使用的手法主要有:(1)提出巨額的侵權賠償,施加心理壓力,企圖使我國企業在一開始就不戰而退;(2)在國外多處法院起訴,或者利用各種手段拖延訴訟,企圖利用高額的訴訟費和律師費拖垮我國企業,這往往讓實力并不是很強的我國民企吃不消;(3)一旦我國企業應訴,對方往往擺出和解的姿態,實際上和解背后暗含著逼迫我國企業退出相關市場的種種苛刻條件;(4)趁人之危,借侵權訴訟施壓強迫我國企業接受專利許可,而這又是以巨額許可使用費為對價的。無論是上述哪種情況,我國企業往往都會“很受傷”,往往處于進退維谷之窘境。
何以解憂?惟有創新。長期以來,我國企業一直依靠廉價勞動力、低價成本優勢走著一條“中國制造”的道路,成為世界的“超級加工廠”。隨著“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壟斷化”游戲規則的建立,我國企業必須不斷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占領行業技術的制高點,變“中國制造”為“中國創造”。這條路必然艱辛而漫長,但是從長遠來看,卻是擺脫跨國知識產權訴訟、通往創新型國家的陽光大道。
遠水需要趨行之,近火之憂可權益。從具體的應對策略來看,我國企業和行業協會需要努力的方向如下:
(1) 企業自身方面:國內企業必須全面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加大自主知識產權研發、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尤其是建立起企業知識產權侵權預警機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2) 行業協會方面: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在應對跨國知識產權訴訟中有著巨大優勢,并大有可為。一是可協調和組織國內涉訴企業集體應訴、參與行業標準談判、在知識產權相關規則上與國際方面取得互動和交流;二是可爭取政府理解和支持,積極推進完善國內知識產權和反壟斷法制,建立我國企業海外維權基金,以及協調跨國知識產權商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