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通過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成果轉化貸款給予風險補償。
64.引導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提供重點支持。
65.開展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專利活動與經濟效益統計監測工作,開展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專利價值核算研究工作。
66.完善知識產權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辦法,將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業納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建立分級分類的教育培訓體系。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強公務員相關培訓,大力支持知識產權高端人才引進。
67.引導高校開設知識產權相關領域輔修課程,鼓勵和支持高校自主設置知識產權本科專業。建設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和知識產權宣傳教育示范學校,建設知識產權協同創新中心。
68.開展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建設面向社會公開的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庫。做好國家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和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工作。
69.加強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等重要內容的宣傳報道,挖掘報道各行業各企業在知識產權運用、保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結合國際輿論關切,大力宣傳我國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政策措施,展示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定決心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反映我國知識產權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成果。
70.深入開展知識產權相關法治宣傳教育,推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相結合。推動科普工作全面納入知識產權內容。
71.推進修訂《專利代理條例》,研究制定《職務發明條例》。
72.推進《專利法》第四次修改。
73.推動《生物遺傳資源獲取管理條例》和《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立法進程。實施《加強生物遺傳資源管理國家工作方案(2014—2020年)》。
74.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落實《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
75.發布國防科技工業落實《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若干意見,建立國防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平臺。
76.出臺《關于加強文化系統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
77.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領域知識產權工作指導意見》。
78.積極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及相關規章修訂工作。
79.開展國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階段評估工作,制定“十三五”國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規劃。
80.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相關政策研究,提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戰略目標、任務和舉措。制定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相關政策文件。